2010年3月10日星期三

更換回鄉卡將附證明書

港人使用的回鄉卡,一旦更換,新卡將顯示不同號碼,引起不必要混亂。正在北京的港區人大政協成員,昨獲公安部官員承諾,日後會為換卡人士另發「證明書」,證明回鄉卡持有人身份,並正研究日後將引起混亂的最後兩個數字,與回鄉卡號碼分開處理。
現時港人使用的回鄉卡號碼,均以字母「 H」為首並附以一組 10位數字,號碼最後的兩位數,是顯示換卡次數,例如換卡一次後會由「 00」改為「 01」。有港人投訴,持新換領回鄉卡到內地銀行辦手續時被拒。
換卡號碼或分開處理

港區人大代表黃國健、蔡素玉及政協委員陳鑑林,昨日跟公安部入出境管理局官員見面。黃國健會後指,當局將指示廣東省公安廳提供換卡證明書,上面列明新舊的回鄉卡號碼,證明持卡者是同一人,市民日後換卡時,可要求取證明書,免卻現時要另往公證行辦手續的麻煩。
公安部早前已發出公開文件,解釋回鄉卡號碼的最後兩個數字,是顯示換卡次數:
http://www.mps.gov.cn/n16/n1252/n1702/n2347/2336511.html。
黃國健又指,公安部正研究,一、兩年後推出電子回鄉卡,將顯示換卡次數的最後兩個數字,與回鄉證號碼分開顯示。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积极解决换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尾数变化问题

  去年以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进入换证高峰。由于换发通行证后,新旧证件号码不一致,给港澳居民在内地投资、购房、办理银行业务等带来不便。为解决港澳居民因换发通行证遇到的实际问题,自2009年4月起,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经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统一为有需要的港澳居民出具通行证换发证明,证明新的通行证根据原通行证换发。港澳居民在香港、澳门申请换发通行证时,因在内地办理相关业务需要,可一并申请办理通行证换发证明。

  为进一步方便港澳居民持用通行证来往内地,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正在通盘研究实行通行证“终身号码”,以彻底解决因换发证件致使新旧通行证号码尾数变化的问题。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于1999年1月15日启用。通行证为卡式证件,证件号码共11位。第1位为字母,“H”字头签发给香港居民,“M”字头签发给澳门居民;第2位至第9位为数字,该8位数字为通行证持有人的终身号;第10位至第11位为换证次数,首次发证为00,此后依次递增。通行证有效期分为3 年和10年有效两种,年满18周岁的为10年有效,未满18周岁的为3年有效。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